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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BSK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

批准设立的德国法院文件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认证(德领认字第 0003611 号)。

依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完成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登记、备案法定手续。其代表机构由中国公安部门颁发“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证书编号00003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开展对华教育与合作活动,接受该法管理并受该法保护。

系德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颁布后在中国境内正式取得法定资格和许可的两家专司国际教育的非政府组织之一(另一家为德意志学术中心DAAD)。

注:自2018年始,经中国公安部门批准,德国BSK中国代表处驻在地设在中国厦门,统一管理和处理中国境内的教育合作事务并履行原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驻华代表办公室的功能和职责。